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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铸牢团结之魂——访河口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云松

发布时间: 2026-09-09 15:02:49   来源: 云南政协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作为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前沿门户,河口瑶族自治县如何在开放与安全并重中,将法律精神转化为国门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实践?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河口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云松。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前提是学深悟透、责任压实。”谈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落地,李云松介绍,河口县坚持法治引领,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主体班次必学内容,组织各级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进行研学。

在体制机制上,河口县探索出了“统战+民宗”协同发力的有效路径。“自2019年机构改革合署办公以来,我们不断充实基层力量。”李云松说,“四乡两镇的统战委员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依托健全的县、乡、村三级网格体系和明确的责任分工,河口县构建起共建共享共查共处的“四共格局”。2021年以来,全县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处置率达100%,未发生重大舆情或纠纷,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稳固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多次提到“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对此,李云松深有感触:“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我们坚持‘发展惠民’与‘文化凝心’双向发力。”

在发展惠民方面,河口县充分发挥口岸优势,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李云松以河口县河口镇城郊村委会八条半村为例:“这个与越南一河之隔的小村庄,依托百年滇越铁路文化建成了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通过‘农户+企业+合作社’模式,村集体年增收15万元,村民在家门口务工月均增收两三千元。景区不仅是旅游目的地,更是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临时党支部阵地,各族群众在共建共享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55亿元,15个边境幸福村实现道路硬化、5G网络全面覆盖,八条半村还入选“云南最美乡愁旅游地”。

在文化凝心方面,河口县注重以文化人、以文铸魂。“我们与云南大学挂牌成立研究中心,打造了一批教育示范学校;建成34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15个边境行政村已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李云松介绍,当地还依托“国门宣讲团”“火塘夜校”及双语宣讲,在“国门河口”公众号上开设“石榴籽小课堂”,讲好身边英模故事,让“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信念。

谈及如何落实“十进”创建、“石榴红”工程等重点任务时,李云松表示,河口县正推动创建工作从“示范引领”走向“全域覆盖”。目前,全县已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0个,选树示范家庭349户。

“‘石榴红’工程的关键在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民族团结进步可感可触。”李云松说。在河口县瑶山乡,三公主瑶药营地以非遗药浴文化为媒,累计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0万元,带动周边村民就近就地务工8000余人次。三公主瑶药营地不仅是康养研学基地,还是中越边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场所。

“自2000年起,我们与越南猛康县联合举办中越边境苗族花山旅游节,历经20余年,已从单纯的民俗活动升级为集文化交流、边境旅游于一体的区域品牌。”李云松说,“2026年,活动参与规模突破5万人次,实现了从‘热热闹闹过节’到‘润物无声铸魂’的转变。”此外,河口县还与屏边苗族自治县、马关县等地建立联创联建机制,合力打造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

展望未来,李云松表示:“面向‘十五五’,我们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根本遵循,持续走好‘法治固本、交融聚力、同心筑梦’的实践路径,全域推进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以民族团结之力护航边疆长治久安、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