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付珠
政协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是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不仅关系到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有效发挥,还关系到广大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年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积极探索,持续健全完善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的制度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协商成果纳入党政整体工作统筹谋划和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是保证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遵循,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也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及职能部门,需要得到政府及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文山州政协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政协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争取州委、州政府把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纳入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工作部署。经州委同意,2023年出台《政协文山州委员会协商成果办理办法》,之后又根据新情况作了修订完善,确保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工作得到高位推动、有效落实。
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高议政建言“含金量”。协商成果能否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采纳,关键在于协商建议是否有质量,是否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有助于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文山州政协坚持把提高协商质量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推动协商建议力求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可行。一是选题求准。紧扣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政协履职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精心遴选协商议题,确保议题契合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近三年来,文山州政协所选的86个年度重点协商议题均得到州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二是调研求实。建立了“先学习、后调研、再协商”工作机制,牢牢把握调查研究“五字诀”,把调研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提出符合政策导向、切合文山实际的对策建议。三是成果求精。协商形成的协商报告、调研报告、监督报告,均由调研组成员集体研究、反复修改、分管领导把关,经秘书长会议、主席会议审定后才报送,保证协商成果质量。近三年来,文山州政协报送的86份协商报告均得到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和采纳,“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报告、文山三七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等一批履职成果被转化为州委、州政府的工作方案。
细化工作流程,实行协商成果办理闭环管理。通过与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协商沟通,文山州对成果界定、报送、阅批、交办、反馈、督办等各个环节都进行细化实化,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一是合理界定协商成果。根据近年来的履职实践,将协商成果划分为四类,即各类协商会协商形成的意见建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对口协商、界别协商、院坝协商等;调研、视察、考察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民主评议部门形成的意见建议。二是规范报送形式。除建议案、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院坝协商达成的共识等按相关条例和规则规定报送外,其他履职活动形成的协商成果统一以“政协工作专报”的形式报送党委政府,便于领导阅批、转办。三是规范呈批交办。政协协商成果凝聚了广大政协委员、专家的心血和智慧,不能等同于部门报送的一般工作情况报告。因此,文山州建立政协协商成果送阅“专门通道”,以专报的形式报送领导阅批。交办环节既将其纳入“两办”领导批示件办理范畴进行交办,又建立专门清单台账,便于督办落实和收集情况。四是细化办理反馈。明确承办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牵头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办理落实情况按时限要求报送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对一时难以办理的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多重跟踪问效,推动协商成果落地落实。为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纸上”落实等问题,文山州建立了多重督办问效制度机制。一是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督查。督查室将领导批示的协商成果办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事项,常态化进行督查并督促按时反馈。二是州政协视察监督。州政协除常态化对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视察监督外,每年还选取部分重要协商成果和州委领导批示的部分事项列入年度重点监督计划,开展视察监督和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已对两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成果和10余项批示件开展了专项监督并提出监督建议,有效促进了成果转化落实和巩固提升。三是综合通报。除建议案、提案按规定专项通报外,文山州还建立了各类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情况综合通报制度,由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将年度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总体情况在政协全会上向全体政协委员作书面通报。
(作者系文山州政协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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