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嘉理事件的发生地位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太平镇芒允村芒崃村民小组。1987年在事件发生地建立了纪念碑;1998年11月13日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被云南省命名为第三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被列为省级国防教育基地;2009年7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命名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将“马嘉理事件发生地”确定为复核保留的77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
省政协委员孙姗姗说,“马嘉理事件”是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势力入侵,捍卫国家主权、祖国领土神圣不可侵犯的爱国主义斗争的历史事件。事件编入国家历史教科书,像一面鲜艳的战旗,激发了中国各族人民保家卫国、保边护土的爱国精神,并时时刻刻昭示后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在今年省两会期间,孙姗姗与龙正华两位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马嘉理事件发生地遗址公园建设的提案》。提案建议,由省级部门申报,德宏州、盈江县积极配合,将马嘉理事件发生地遗址公园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争取国家层面更多政策和建设资金方面的支持。
此外,待马嘉理事件发生地遗址公园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议省、州、县相关部门积极将其申报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国防教育基地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马嘉理事件”的宣传力和影响力,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国防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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