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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政协民族宗教华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赵兴娇:学法笃行聚同心 履职尽责护团结

发布时间: 2026-08-26 16:13:17   来源: 云南政协报  

“民族团结进步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老百姓柴米油盐里的和睦、田间地头里的互助、朝夕相处中的温情。只有在法治护航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才最稳固、最长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龙陵县政协民族宗教华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赵兴娇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该法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沉下心来专注学习、领会要义,把法律精神和基层民族工作实际贯通起来思考,不断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做到心中有方向、干事有标尺,以过硬的理论功底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作为一名县政协机关干部,赵兴娇长期聚焦民族地区发展大局、各族群众的急难愁盼,在调研视察中,她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重点选题,主动深入少数民族村寨、社区、企业,与各民族干部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在协商议政中,她围绕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课题,组织县政协委员调研论证,精准查找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堵点难点,建真言、谋良策。

“各民族邻里之间遇事多讲法理、多讲包容、多讲尊重,互帮互助的氛围愈发浓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早已悄悄融入大家日常相处的一言一行之中。”赵兴娇说,通过长期的实践与引导,如今在龙陵县的田间地头,不同民族的农户互帮互助、协同耕作,合力抢抓农时、耕耘丰收;闲暇时节,邻里之间串门谈心、互帮互助,谁家有困难、大家齐帮忙,不分民族、不分你我;传统节日来临,各民族群众欢聚一堂、共话家常、同庆佳节,相互交流、彼此包容,形成了“邻里一家亲、团结共发展”的浓厚氛围;在特色产业发展一线,各民族群众抱团发展、携手创业,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合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文旅等产业,抱团增收、共同致富,走出了一条各民族共建共享、共富共美的乡村振兴路。

一幕幕温暖场景、一个个鲜活案例,让赵兴娇真切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扎根基层一线、融入群众生活的真实图景。多年来,当地各民族群众朝夕相伴、守望相助,在生产生活中深度交融、携手共进,早已结成紧密相连、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更是改变了以往基层民族工作“靠经验、凭自觉、重情理”的模式,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立起了法治标尺、夯实了制度根基,让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这份来之不易的团结和睦筑牢法治屏障,让基层民族团结进步根基愈发稳固坚实。

“调研走访不仅是感受成效、坚定信心的过程,还是排查短板、找准症结、靶向履职的过程。”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研,赵兴娇也清晰地发现当前基层民族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民族群众民族团结法治知识普及率有待提高,对民族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宣传形式偏于传统,多以张贴标语、发放资料为主,互动创新不足,宣传吸引力不强;产业协同、公共服务、文化传承等领域各民族深度交融发展潜力尚未被充分激活;民俗认知差异、邻里琐事等带来的细微矛盾仍需常态化化解。

针对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基层痛点,赵兴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一方面,立足本职,现场协调、就地化解,及时疏导邻里隔阂、解答群众疑惑、解决民生小事,补齐基层工作短板;另一方面,立足自身省政协委员身份,系统梳理调研素材、总结基层实践经验、提炼务实对策建议,将基层一线的真实情况、群众的迫切期盼、工作的难点堵点转化为高质量提案和调研报告,以高位精准建言,推动基层民族工作难点问题系统性破解、特色经验制度化推广,助力全域民族工作提质增效。

“基层民族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赵兴娇表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既要深耕基层、润物无声,又要高位赋能、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持续深学细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法治学习成果、一线调研成效全面转化为履职实效,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民情收集,聚焦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精准调研、深度思考、务实建言,推动政策、资源、服务向基层倾斜,促进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