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芳 实习记者 李军蓓·文
如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9月27日,在省政协十二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上,12位省政协常委、委员围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主题作了精彩的大会发言。现按发言顺序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省政协常委、保山市政协主席朱宏春:
完善产业规划 提高发展质效
发展壮大产业,是持续稳定增加脱贫群众收入的主要途径,是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2021年,我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净收入达5748元,接近其人均可支配总收入的一半,产业在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省乡村产业发展也存在整体质量不够高、综合效益不够好、抵御风险能力弱、资金和人才普遍紧缺等问题。
为此,建议完善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县域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增强产业发展布局的协同性和互补性,推动优势产业跨区域集中连片布局,引导特色产业向适宜村合理布局。建立县域乡村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引导村级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确定主导产业,加快构建“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同时,超前谋划三产融合发展,实行规划适度“留白”,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全产业链提高发展质效。广泛开展绿色生产推广行动,创建一批绿色生产示范基地、示范户,逐步建立覆盖全部重点产业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打造好绿色“第一车间”。大力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行动,支持县域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片区,推动一批优质农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聚力实施“创品牌、拓市场”行动,支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研发新品、打造品牌、抢占市场,推动“云品入沪”“云品入京”“云品入粤”。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丰富产业发展业态,提高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强化市场主体带动作用。坚持“招大引强”和“本土培育”并举,抓实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加快构建“龙头企业+重点产业”的良性发展格局。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全面规范整顿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众之间的利益联结和责任联结,推动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衔接,让农户分享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引导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产业应对自然灾害、畜禽疫病等风险能力。
加大人才和资金保障力度。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制,着力增强实用性、针对性,以乡村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出台政策措施,创建一批乡村创业创新平台,鼓励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和大学生返乡创业,积极支持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产业扶持资金占比。激励金融机构开发多类型专项贷款,着力提高信贷产品同乡村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和可及度,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省政协常委、民建云南省委主委、省审计厅副厅长苏莉:
提升资金效益 夯实振兴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节点,牢牢抓住项目提质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个关键环节,全面增强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着眼国家重大战略的需要。
目前,我省产业项目和资金运营使用中绩效不佳问题较为突出,建议跳出乡村看乡村,以县域视角系统谋划项目。下好项目规划编制“先手棋”,发挥优势,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梯次布局,避免造成产业同质竞争、资源浪费;加强新旧项目衔接配套、互相支撑,确保通过乡村振兴赋能脱贫攻坚项目补齐短板、增强后劲;强化对已投资实施的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营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清理盘活闲置资产设施,加大对原有项目的后续扶持。
坚持多元化参与,以利益联结优化项目运营。一是对有收益的农村公路、供水等公益性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运营;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等项目整体打包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二是经营性项目,探索通过委托、合作等方式,吸引企业投资和参与项目运行。三是产业类项目,通过引进龙头企业,与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等形成利益联合体,实现规模化发展、一体化经营和品牌化营销。
做大村集体经济,以产业发展促进收入增长。以土地、提供管理服务等方式入股,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型集体经济;鼓励由村集体牵头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协会、服务公司等,开展有偿服务;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建标准厂房、商铺、仓储、农贸市场等获取租金收入。
解决好钱、地问题,以精准要素保障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引导发展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项目;设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专项资金,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涉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建立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清单,积极探索“点状供地”模式,专项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做好项目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鼓励开展农业生产用地复合利用。
完善绩效评价,以有效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对新增入库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的审核,避免无效投入。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考核机制,打破专项资金条块管理现状,实现资金“多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解决因资金来源不同而导致的考核不一致、项目验收难等问题。强化资金绩效督察评价,把检查评价结果作为衔接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省政协常委、昭通市政协主席申琼:
坚持问题导向 盘活资源资产
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省“易迁后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大型易地搬迁(以下简称“易迁”)安置区群众增收任务十分艰巨,返贫风险依然存在。近期,到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易迁”安置区和鲁甸县卯家湾“易迁”安置区调研,发现群众增收还面临不少困难。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抓实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易迁”群众就业培训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趣味性和实用性。把“以工代赈”项目与劳动者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相结合,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因地制宜,针对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用工需要、群众就业意愿,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等,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有效提高群众就业和创业能力。
做细稳岗就业工作。以大型“易迁”安置区为试点,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开发示范园区,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形成实训基地+人力资源市场+转移就业+帮扶车间“一条龙”服务。坚持服务解忧,提升驻外劳务工作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全方位抓好省外转移就业群众的稳岗工作,让外出就业群众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当地。对低收入和无法外出的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做好送岗上门和就业服务,纵深推进稳定就业、灵活就业、就近就业。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将大型“易迁”安置区打造成为脱贫致富示范样板,坚持“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产城联动、融合发展”的思路,加大对安置区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普惠性金融支持,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鼓励技术型人才返乡支持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就业“双驱动”。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巧借“东风”深化产业、劳务、消费协作,建立东部帮扶单位定向支援万人以上“易迁”安置区机制,支持以安置区为重点的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出台“易迁”产业奖补、物流补贴、技能人才补贴、吸纳就业奖补等定向政策,积极引进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提高已建成产业园区、扶贫车间的运营效率。
同时,盘活群众资源、资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实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路子,因地制宜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有效释放农村土地资源潜力,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加大“易迁”安置区资产处置和盘活力度,将安置区旺盛的人气变成可观的经济,着力化解大型“易迁”安置区运营维护资金缺口问题,为其减负增效。
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副主席(兼)、云南祥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利荣:
优化营商环境 扶持民企发展
民营企业是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云南省“万企兴万村”行动自去年8月启动以来,谋划实施井然有序、组织推进积极有效、协同联动扎实有力,初步形成了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截至2021年末,全省共计有4000多个企业、1.2万个合作社和190余万农户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但从目前来看,政府对“万企兴万村”行动还存在政策整合不够、用地矛盾突出等支持不到位的情况。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出台并整合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内容包含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的优惠办法,拉动和鼓励更多民营企业投入乡村振兴。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民营企业支持补贴力度。积极探索使农民受益和产业保持竞争力的激励模式,形成“万企兴万村”义利兼顾、利益共享、合作双赢新格局。
强化土地供给。抓好现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通过土地集约化利用、流转等方式,着力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土地问题。积极推动建设用地指标向县级以下乡村产业发展倾斜,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审核和建设用地审查,防止变相圈地行为发生。
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由“直接投”转向“间接引”,引导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对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实行差别化服务,在信贷增量、风险容忍度、所得税缴纳等方面适当放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把民营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当地职能部门年度考核范围,把各地区、各部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成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乡村振兴民营企业家库,培育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和管理创新能力的优秀乡村民营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和表彰,发挥其引领带头示范作用。
完善产权交易。全面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农村资源资产评估、抵押,打造“互联网+交易鉴证+抵押登记”抵押融资链条。扩大进场交易品种和数量,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打造“互联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开展网络竞价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一级巡视员解丽平:
建设数字乡村 赋能乡村治理
“数字乡村”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以数据为基础,以系统、平台、产品等多种形式为依托,对传统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的大推进,是乡村振兴的战略发展方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用“数字”为经济赋能、为发展提质、为治理增效,数字化已成为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擎。
通过参加调研,我看到了联通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省直和州(市)相关部门建立机制,强化数据共建共享,规范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了数据参考。同时,也发现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由于涉及内容多,数据的获取能力参差不齐,乡村组织资源集约统筹能力不足。
为此,建议建立“数字乡村”智能化平台,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充分利用“放管服”改革释放的政策红利,把与乡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民生保障等事项放到智能化平台上,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等举措,提高乡村居民办事的便捷程度。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新技术和新业态,提高乡村居民在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需求方面的可及性和覆盖率。
建立协同机制,推进乡村治理精准化、透明化、效率化。按照“数字乡村”建设要求,公开乡村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共事务,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比如,通过“数字乡村”建设,明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营利单位等不同主体在公共服务下乡进村工作中的定位,推进公共服务内容由碎片化向统筹整体化转变,促使公共服务下乡进村工作更加精准完善。
建立城乡公共服务融合机制,发挥数字新媒体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信息化技术将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延伸到乡村社区,全面对接,顺畅流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引导数字乡村建设动力前置化,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在数字乡村建设中,优先采集乡村治理事务中日常、普遍、重要的数据,分析乡村治理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特征与运行规律,促进供需精准匹配。比如,将公益律师、调解员、村民等要素整合到线上,在日常化提供法律、信息等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应用数字化技术掌握动态,分析预测,主动预防,将潜在的矛盾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预测、预警、预防”的乡村基层综合治理能力,促进平安乡村建设。
省政协常委、大理州政协主席朱建斌:
发挥资源优势 做强农业品牌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省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12250元,但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仅为1265元。这表明,发展农业产业,促进群众增收的空间很大。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抓“三品一标”认证,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打造和申报认证工作;要立足实际,精心选择有特色、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的产品作为申报对象,积极为企业、合作社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要强化宣传,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宣传工作。要坚持全程管控,对生产单位的产地环境、农药化肥使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促进认证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有效提升。
抓农业科技创新,解决好农业产业链延伸问题。要充分利用沪滇合作、东西部协作等机遇,引导龙头企业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合作,组建研发机构,积极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现代农业企业,引进现代先进生产加工设备和技术,做好水果、坚果、茶叶、蔬菜和生猪、肉牛等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文章。
抓区域公共品牌打造,解决好农业提质增效问题。要立足云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全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建立健全品牌农业发展组织体系和政策体系,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按照市场化运作、品牌化营销的总体思路,狠抓品牌创建、提升、推广工作。要定期开展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产品品牌和品牌农产品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加快构建具有云南地方特色的品牌集群。要组织省内知名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现代农业博览会等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支持经营主体到国内外重点城市开设农产品品牌专营店,全方位提升云南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抓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解决好农产品出口外销问题。要认真总结宾川县水果产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检验检测、综合执法三大体系,积极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部门分工明确,生产经营者认真负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出口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省政协常委、农工党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光萍:
加强疾病防治 防止因病返贫
提升乡村居民疾病预防与治疗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促进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础。在一些乡村,仍然面临着疾病认识水平低、疾病预防水平低、疾病诊疗水平低、疾病急救水平低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的力量,切实加以解决。
建议在“知”字上下功夫,着力建设乡村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居民认知水平。要建立完善乡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体系。明确政府职责,将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指标列入政府对乡、村工作考核中,促进其有目标、有计划、有举措地开展工作。要以多种形式开展生动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传播手段,提高群众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在“防”字上下功夫,着力加强乡村慢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水平。要扩大重大疾病早筛查、早发现的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扩大筛查覆盖面,全面减少重大疾病的发生。要建立乡村居民慢病健康管理机制。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的居民定期跟踪,问诊复查,进行健康管理,尽量避免恶化、因病返贫。要促进家庭保健员制度的落实。
在“治”字上下功夫,着力完善乡村疾病诊治体系,提升疾病诊疗水平。要拓展乡村群众就医渠道,利用互联网健康平台,开发适宜乡村的远程问诊方式,使群众能够得到便捷的疾病问诊服务。要建立并落实边远山村县级医疗机构巡回诊疗服务制度。定期组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家开展乡村巡回医疗,让优质的医疗资源进乡入村。要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通过县域内医共体进一步加强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建设,加大人员培养力度,提高诊疗水平。
在“救”字上下功夫,着力完善综合急救体系建设,提高乡村危重症救治水平。要建立覆盖乡村的县级危重症呼救智慧医疗系统。依托县域内医共体,建立以心脑血管疾病为主要病种的危重症识别报警系统。要建立覆盖县、乡、村的医疗急救体系,统筹制定云南省县、乡、村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和规范,依托县域内医共体和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利用和协调社区资源,建立覆盖全县高效的县、乡、村急救体系。要在乡村社区合理配置必要的急救设备,制定县级急救设备配置规划,优先在人员密集或交通不便等区域配置必要的急救设备,加强村卫生室、乡卫生院急救能力建设,并强化社区、家庭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提高社区急救水平,为病人赢得有效的救治时间。
省政协常委、民进云南省委副主委、昆明市政协副主席王键:
加强人才培养 促进产业发展
精准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让农业农村充满生机与活力,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硬核之举、有效途径和助力缓解乡村就业结构性矛盾的破题之笔。
目前,乡村振兴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人才素质普遍偏低。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中,当务之急就是要面向乡村适龄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教育,全面打通乡村智力扶持、技术支撑、惠民兴农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人才结构失衡。随着乡村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迅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正加快转向产业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现代化,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供给不足、结构失衡、老龄化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高素质人才供求矛盾日益凸显。据统计,云南全省2020年培训高素质进城务工人员2.73万人,培训技能服务型人员9077人,通过自主培训方式培训农技人员1.45万人。培训覆盖面小,规模有限,培训力度跟不上实际需求。
三是人才吸引力不足。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发展条件较差、传统农业产业缺乏吸引力,导致人才不愿意留在乡村。
建议结合我省实际,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振兴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行动计划”,由教育部门牵头,高等职业院校深度参与,面向乡村开展人才扶智行动,对乡村创业人才、乡村干部和新产业工人就业培训等给予倾斜。鼓励高校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学院,设置以“创业、实用”为导向的课程体系,着重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通过构建产、学、研、用综合服务体系,把培育乡村本土人才与引进外来人才相结合,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认定评价体制和奖励机制,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农业技术职称作为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扶持、奖励的重要依据,给予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与城市同等或更好的社会保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同时,实施“乡村产业发展扶持行动”。大力开拓校、企合作,探索构建院校、企业、乡村“三位一体”劳动力培训输出体系;建立校、地农产品供需直通车机制,同时依托院校人力和技术资源优势,结合乡村实际,对乡村具有优势的产业进行系统帮扶,提升乡村产业质量和附加值;激励教育程度高的优秀人才返乡,在乡人员就地就业创业,在乡村振兴事业中发挥带头作用,把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在土地上,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协调快速发展。
省政协委员、民革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王智勇:
强化公共服务 普及法律知识
近年来,民革云南省委充分发挥界别特色,围绕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相关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发现我省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具体表现在:城乡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衡,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不完善,很多法律人才并不愿意留在农村或乡镇,人才不足导致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狭窄,农村法律服务供需两端不匹配,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需脱节、推广不力,存在“上热下冷”等方面。
为提升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议理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关系,由政府主体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供需双方信息交流的平台,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社会力量广泛投入,采取政府引导、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壮大农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除了充分运用好乡(镇)司法所的力量外,建议把乡(镇)派出所的力量也充分利用起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效与针对性。
同时,拓展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范畴,将农村公共法律咨询服务范围与农村经济社会新发展阶段相结合。探索创新“一村一法制咨询顾问”服务管理模式,鼓励律师事务所、社区基层司法服务所探索创新,学习借鉴工程项目的业务管理模式,实行“点对点”联系、开展“保姆式”服务,提升农村法律服务水平。实行“纵向贯通”的农村社会化普法咨询服务,在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中构建完整的“普法顶层设计——农村重要事件——农村要点人群——常态化司法咨询服务”普法咨询服务。实行“人民调解+咨询服务”,在继续巩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社会矛盾争议协调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互联网+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发挥互联网作用,探索“指尖”公共法律业务,提供问题咨询协调的新方式。在公证服务领域,推广“昆明模式”,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公证员主动服务农村的积极性。
此外,组建农村专业和非专业的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拓展法律服务主体人才队伍,有效整合律师、法制宣传、基层司法业务工作人员等农村司法行政资源。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定期通过讲座、论坛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重点加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业务素质。依托农户家庭,培养农村家庭法律“明白人”,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途径,为每个农村家庭培养法律“明白人”,通过小手拉大手,普及和学习法律知识。
省政协常委、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原局长唐新民:
完善管理责任 稳定筹资标准
最大限度地把居民纳入社会保障,同时让居民缴费更加省心便捷,是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下乡进村中需要关注和破解的一个重点问题。近年来,受益于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城乡居民特别是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和改善。
但是,全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人数有所波动,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乡居民缴费积极性下降问题,也暴露了在推进公共服务下乡进村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筹资标准调整的协同关联不足。按照农村一户6人(4大2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元最低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0元每人计算,社保缴费支出为2900元,少部分特殊群体家庭收入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财政部分代缴后,仍难以负担个人缴费部分。
不难看出,政府统筹发动的责任与群众自主参保缴费的意识不足,资金安全防控与自主操作缴费的共赢互促不足。我省仍属于后发展和欠发达地区,部分缴费人未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掌握、不熟悉“线上”缴费渠道,加之多年形成的现金缴费习惯,将费款交给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干部或者亲属现金代缴,不同程度出现了实收漏缴等问题,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为此,建议稳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筹资标准。在一定时期内稳定筹资标准,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需求相协调的筹资机制。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兜底帮扶,引导发动有意愿、有能力的老百姓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考评,夯实巩固政府主导的共治、共管、共享工作格局。由省政府主导,与各州(市)政府签订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责任书,并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考评,由县、乡党委政府统筹部署,凝聚部门合力,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好宣传发动、参保扩面、缴费提醒、数据核查、缴费公示等相关工作。
建立以乡村政务服务中心为辐射点的公共服务体系。由税务部门牵头,与人社、医保部门共同依托乡村振兴工作队、村委会、社保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缴费操作指导,讲清楚现金代缴风险,持续引导“掌上缴”,降低资金安全风险。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统一、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州市级统筹。完善政府分担机制,强化基金管理责任,提高基金调剂、共济能力,稳步推进省级统筹。
省政协常委、楚雄州政协主席赵晓明:
创新四个机制 推动四个转变
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是重点,项目是支撑。近年来,我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探索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项目资产体量多,管理压力大、任务重;资产收益形式单一,缺乏可持续性,项目闲置较多;一些项目统筹不科学,与现有产业衔接不够,产业链短,带动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等。
为此,建议创新资产管理机制,推动“巩固”向“拓展”转变。探索平台公司专业管理运营模式,推进“一产多用”盘活闲置资产。在不改变产权、现状和原有功能等固化资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一个资产多种用途发展模式,提高使用效率,实现保值增效。探索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机制。把分散的资源资产整合入股合作社,允许合作社担保贷款发展产业,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和带动能力。
创新项目建设机制,推动“脱贫”向“振兴”转变。大力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建项目。针对山区产业培植难的问题,把项目建在发展基础良好的坝区,以“山坝牵手”“利益捆绑”结对子,实现“项目建在坝区、利益联结在山区”,促进山、坝协调发展。大力探索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机制,引进实力雄厚的企业,政府为企业“量身定制”厂房,企业投入生产设备,建立利益“双绑”机制,确保项目建一个成一个。大力推行以工代赈实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务工;对衔接资金支持实施的补短板项目,优先采用以工代赈实施,让群众在广泛参与项目建设中持续增加收入。
创新项目投入机制,推动“单一”向“多元”转变。创新平台公司运营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将衔接资金、涉农资金整合下达到政府所属平台公司,由平台公司统筹进行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探索推进经营性资产收益二次入股,允许经营性资产的租金收入,按一定比例二次入股参与经营分红,确保群众收益稳定增长。适当放宽衔接资金使用渠道,结合“绿美云南”建设,将村组停车场、村民活动场所、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项目纳入衔接资金支持范围。
创新项目衔接机制,推动“保值”向“提质”转变。统筹谋划,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项目统筹谋划,形成产业链项目链一体化支撑。健全制度,探索建立项目库专家评审机制。完善政策,建议国家和省出台衔接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对提前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允许适当置换一部分衔接资金用于偿还前期债务,减轻政府债务压力。
省政协常委、昆明市政协一级巡视员夏静:
增强造血功能 放大输血效益
随着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脱贫群众文化素质偏低、市场意识淡薄、新技能缺乏、基层干部服务引导群众增收的能力不足等仍是制约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应把“提志、提智”作为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以整体布局、协同推进。
建议培育“乡村振兴 责任有我”的主体意识,通过算清帮扶收益账、发展变化感受账、乡村振兴的未来账,以对美丽乡村生活更美好的期待,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体意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变“要我做”为“我要做”,通过增强造血功能,放大输血功能效益。
乡村富不富,主要看干部。稳增收,要提高干部队伍对促增收的认识、能力、水平。要把提高基层干部抓增收的责任意识、能力素质、成效目标,作为干部培养、考核任用的重要指标,打造一支责任明、政策清、技能强、受欢迎,能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推进乡村振兴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培育稳增收责任主体的市场化和组织化意识。要努力引导脱贫群众、基层干部这两个稳增收的主体,提高遵循经济规律、运用市场机制把农产品变商品、把资源变资本的能力,让山、水、林、田、房等资源“动”起来,“活”起来,让脱贫群众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功能,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投入支持鼓励农业多元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以高效组织化实现高效农业化。
完善农民培训和科技服务两个体系。要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采取理论加实操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推广学历教育、东西部协作职业教育等,为家庭新劳力转变为有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的“新蓝领”铺平就业之路。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以产业链建立培训链,培育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术农民。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农业技术人员联村帮户机制,实现脱贫地区重点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推广建立专家领衔的科技攻关、人才培养和技术指导相融合的科技小院,构建以成果转化为载体的培养科技型职业农民的平台。
培养线上线下两支农产品营销骨干队伍,培育线上农产品营销骨干队伍,大力发展“互联网+”销售平台。培养线下农产品营销经纪人队伍,制定农产品营销经纪人培养规划,采取“院校+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学历教育+职业证书”的联动培训方式,培养一批诚信、专业的对接农民、农企、市场、市民的营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