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组协商讨论会场
■ 本报记者 杨丽娅 王德华 文·图
9月27日下午,省政协十二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第二组围绕“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提质增效”开展专题协商。省政协副主席高峰、赵金、喻顶成、董华出席会议。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李红民主持会议。
在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基础上,我省如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此问题引起了常委们的深入探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而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提质增效,是产业振兴的必然要求。
“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但与发达省(区、市)相比仍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例如,经营主体小、散、弱,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等。”马夏林常委开门见山,直指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的短板弱项。他指出,要健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展关键难题联合攻关和绿色高效技术集成,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加快中小型高效适用机械推广,提升茶、花、菜、果等产业高端设施装备水平,以科技为支撑,推动特色产业扩大规模、提升效益、增强竞争力。
“科学布局项目,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一环,关系乡村振兴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朱党柱常委的一席话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认可。他认为,对标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在项目设计和布局方面还存在系统科学谋划有差距、项目增值潜力不够大、产业带动能力需提升等不足。要健全各项机制,管好已建项目;坚持系统规划,科学谋划布局;突出产业支撑,加强示范引领;完善公共服务,补齐发展短板;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质增效。
郭宝常委认为,当前,我省特色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发展基础较为薄弱、集约化质量效益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偏低等问题。他建议,打通特色产业研发、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破解“最后一公里”,努力构建特色农业全产业链,进一步强化我省脱贫地区“造血”功能,扎实推动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方面,苗有发常委认为,要规范支付流程,加快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验收、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完工一个就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就拨付一个,确保衔接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建立项目资金监管督导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严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加强项目资金核算、绩效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进度如期完成。
“当前,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张卫国常委建议,要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加强对项目库建设的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强化项目库项目和资金动态管理;定期通报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从而实现督促检查和跟踪监管常态化。
“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涉及财政、农业农村、水利等众多部门,目前州(市)级乡村振兴部门没有或者缺乏专业项目技术人员。”黄丽云常委建议,参照脱贫攻坚期间成立指挥部的做法,从省级层面率先成立乡村振兴工作专班,要求各州(市)对应成立机构,抽调人员充实工作骨干,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工作。此外,由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开展互观互检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镇和村组干部的业务水平;加强三级项目编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李军常委呼吁,要在“政策协同”上有效发力,从“脱贫成果”和“制度成果”两个层面,实现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全方位的有效衔接,确保政策目标的一致性、政策措施的相通性和政策结果的同等性,进而理顺政策的“目标——措施——结果”关系。要巩固前期产业扶贫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积蓄发展后劲,及时纠正并规避脱贫攻坚时期暴露出的相关风险,充分发挥市场力量,以市场机制撬动产业发展,进而实现稳就业、保就业。
针对常委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