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内部治安管理制度,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二、做好内部防火、防盗、防案件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和有关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政协机关及宿舍院的消防设施管理和维护更换工作,不断完善单位消防制度,健全消防档案。
五、加强机关及宿舍区门卫人员的管理,协助驻会武警部队的工作,健全门卫警卫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监督院内车辆停放秩序,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机关人员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六、落实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做好领导及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保密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正确调解、处理内部发生的治安事故,民事矛盾纠纷等工作。
八、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单位内部发生的治安、民事、刑事等案件,并积极配合侦破工作。
九、配合辖区派出所做好本单位的户籍管理工作。
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并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一、负责本机关安全保卫设备的管理,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维修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