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族宗教委员会要求,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员会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委员会的总结、简报、调研视察报告、会议纪要等文稿的起草工作;汇集、整理、研究和反映委员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并了解落实情况;联系党派团体、市州政协、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省政协办公厅和本专委会交办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