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座谈会、党组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4、负责省政协机关的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后勤服务和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州市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及政协的其他参加单位。
6、负责省政协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外事管理工作,指导地、州、市、县(市)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机关有关规定的制度。
8、负责本机关文件的制发和档案、保密等工作的管理。
9、 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修。
10、负责机关老干部的工作。
11、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和反映。
12、负责接待工作。
13、配合机关党委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
14、承办政协云南省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