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蔡林燊 文·图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和农村社会的文明和谐。进一步提升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体质量,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目前,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质量,最终达到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目的。”省政协委员张惠香认为,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教育、医疗等,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度和舒适性,以此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求。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此外,还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农村建设有序发展。
张惠香还提出,要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导等方式,让村民清醒地认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和提高村民的参与度,激发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