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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人“老有所护”

发布时间: 2025-01-22 10:47:34   来源: 云南政协报  

■ 本报记者 高月英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老年人口中失能、半失能群体的比例不断上升,这不仅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构成严重威胁,也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照护负担。建立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举措。如何结合实际助推长护险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成为老百姓和政协委员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


会 外

期盼解决失能老人护理难题

“我的父亲80多岁了,几年前被诊断出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虽然记忆力有所下降,但生活尚能自理。然而,两个月前,父亲因重感冒未能得到及时治疗引发肺栓,两次入住重症监护室。鉴于他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医院采取了保守治疗,我的父亲带着插管回到家中接受护理。”近日,大理市民王涛向记者讲述了他父亲因阿尔茨海默病及后续并发症导致失能,进而面临护理难题的亲身经历。

王涛说,在寻找合适的护工过程中,他经历了诸多波折。幸运的是,他通过昆明的朋友得知昆明市在开展长护险制度实施试点后,成功培养了一批专业的护理人员。经过几番努力,他为父亲从昆明请到了专业的护工。这次经历让王涛深刻体会到长护险制度对于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重要性。

王涛盼望长护险制度能够在全省各州(市)得到推广。他认为,这一制度不仅能够为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帮助他们重拾生活的希望,还能够极大地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会 内

推动“长护险”制度在全省推广实施

“群众的心声也是我的心事。”出席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医生常江十分关注我省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是她关注的焦点。

常江说,长护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长期护理服务或经济补偿。这一制度在国际上已被广泛实践,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相对成熟的长护险体系,有效地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照护负担。

鉴于我省老龄化程度较高,老年人照护问题日益凸显,常江建议,我省应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在昆明试点实施长护险制度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长护险政策框架,尽快在全省推广开来。探索政府、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模式,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推动其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的监管体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定期对制度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优化。通过媒体宣传、社区讲座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长护险制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常江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呼吁,能够推动我省长护险制度早日建立和完善,并在全省推广实施,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照护服务,切实减轻其家庭和社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