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内容。云南省是磷石膏产生的大省之一,昆明市的磷石膏产量占全省第一,2023年1—10月,全省共产生磷石膏1996.36万吨,仅昆明市就产生1610.82万吨,海口、安宁、晋宁等磷肥产区已形成数座“磷石膏山”。安宁市每年产生磷石膏超过600万吨,目前堆存量9400万吨。2022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增强原料资源保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由产生磷石膏的县(市)区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督促辖区内磷石膏产生企业分月制订磷石膏利用计划。”近期,云南省工信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提出,“因地制宜逐步推行‘以用定产’,将企业磷石膏消纳情况与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激励企业加快磷石膏综合利用”。根据上述要求,为加快我省磷化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磷复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已迫在眉睫。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2023年1—10月,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1656.16万吨(含利用往年堆存量492.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6.55%,主要利用途径为生态修复、建材产品、路基材料。现阶段,磷石膏应用于路基材料的比例仅为1.02%。据调研,磷石膏作为路基材料利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应的应用标准体系。全国磷石膏资源分布主要集中在湖北、贵州、云南等地,目前,湖北省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磷石膏应用标准体系,贵州省也在主要的应用领域制定了相应的应用标准,例如,《湖北省公路磷石膏复合稳定基层材料应用技术规程》(DB42/T1991-2023),《贵州省公路水泥稳定磷石膏混合料路面基层应用技术指南(试行)》等。根据《云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公路总里程将达到35万公里,新改建普通省道3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6万公里。昆明市“十四五”期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突破1500公里,新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若云南省制定了磷石膏作为路基材料应用的地方标准,就能够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及验收,从而推动磷石膏广泛应用到各地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促进全省磷石膏资源化利用,真正变“固废包袱”为“资源优势”。
二、工作建议
目前,云天化集团公司、祥丰集团公司等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以及安宁市磷石膏应用技术中心已经开展了磷石膏道路水稳层的建设实验。建议:一是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和相关的研究机构加快磷石膏用作水稳基层材料、路基填料、路面修补材料、路基加固材料等道路工程领域的试点建设、技术攻关,提出实验成果;二是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或行业协会积极申报应用标准的立项,并给予审批;三是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云南省磷石膏作为路基材料规模化应用的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