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两岸农业合作不断发展,合作项目也由原来单项引进拓展到贸工农一体化和产业配套;合作地区由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扩展到中西部地区;合作领域由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向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等第二、三产业延伸。近年来,云南省与台湾地区的农业合作也逐步取得成效。截至2022年6月,云南省累计入驻台资企业1104户,实际到位资金19.96亿美元,云台贸易额累计达到100.17亿美元。据统计,台湾同胞在云南投资农业林业产业合作项目172个,占比17%,实际投资2.61亿美元,占比15.44%,逐步形成台资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云南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
目前滇台农业投资合作中面临:涉农人才不足,品牌意识不强,产业链短、“台味不浓”,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政府部门之间协调不足等问题。为了促进滇台农业融合发展,近期需要从以下三个方向,推动滇台农业合作,以促进两岸农业的融合发展。
一是“以台引台 吸引多元投资”,尝试建立“滇台农业合作示范区”。积极运用中央惠台政策和云南省惠台政策,第一,在昆明市和大理州等云台农业合作发展态势较好地区,发挥云南省在蔬菜、花卉、水果等产品方面的优势,引入有技术优势和资本优势的台商,共建“滇台农业合作示范区”。第二,鼓励台资企业,根据规定和政策和自身发展需求,围绕农垦主业、在土地经营、技术共享、产品营销、农产品加工等方面与我省农垦企业开展合作,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第三,努力践行“特色产业的引进和培育与独特资源的挖掘与应用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云花、云茶、云菜、云咖等优势领域,与台商打造中小型农产品品牌经验结合,联合打造“云台”农产品品牌,促进传统产业的提升与乡村全面发展振兴。第四,借鉴广东省和福建省两岸农业科技示范区发展的经验,尽快吸引更多涉农台商赴滇投资。并以此促进石林“台湾农业创业园”获得新发展。
二是注重人才涵养,打造滇台农业合作人才新高地。云南省在兰花领域从种子保护到新品种培育都有较为尖端的人才。为此,需要借鉴兰花领域的滇台合作经验,在把现有人才留住的同时,吸引更多岛内人才赴滇发展。第一,积极发挥在滇“台二代”及其青年创业团队的榜样、引领和带动作用,让“岛内涉农专业人才”愿意投身云南省的乡村振兴,通过提供惠台政策落地便利化服务等办法、吸引更多青年群体共同发展创业。第二积极转变“人才”的观念,更多培养适应当前乡村发展建设需要的“滇台涉农人才”,并给予他们“同等待遇”,吸引更多有志促进滇台合作的各类型人才参与到滇台农业合作中。
三是积极促进滇台休闲农业合作。根据云南省自身特色,特别是有旅游资源的地区,从乡村振兴的角度,滇台地方政府可充分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和人才,协同推进滇台休闲农业合作。第一,根据惠台政策和各县乡旅游业发展规划,通过云台会和世界侨商大会等平台有步骤吸引台湾休闲农业企业入滇。第二,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服务现行管理办法,积极吸引台湾乡村规划设计师参与到云南省县乡级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中。规划需要在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同时,能够兼顾文化传承以及生态环境与景观维护的目标。第三,积极鼓励我省以及大陆相关省区与岛内休闲农业协会和知名企业成立休闲农业合作共同体。共同体内设置三个平台,一是产业合作平台,二是人才培育平台,三是金融等服务平台。以此推进两岸休闲农业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