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民营企业在我省多数园区内企业数量占9成以上,贡献了我省大部分园区过半营收,特别是在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中民营企业承担着“链主”职责,由民营企业投资运营的“园中园”不断涌现并迸发活力,民营经济有效支撑了全省园区的发展。但目前全省园区民营经济发展依然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园区带动力强的“链主”民营企业较少。全省89个园区中,除15个国家级园区和7个重点省级园区外,其余大部分园区都存在重点产业链“链主”民营企业实力弱或没有“链主”民营企业的情况。二是园区通过民营企业或商会招商力度不够。部分园区与民营企业家、商协会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合作较少、机制尚未健全、效果不够明显,“一把手”招商、小分队招商、活动招商仍是传统招商引资的主要形式。三是园区存在重引进轻运营现象。部分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大,但产业基础薄弱,人员团队专业化程度不高,运营服务能力不强、经验不足,服务跟不上、联系不紧密,尚未营造出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生态和氛围。四是园区对企业的要素保障不足。部分园区存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科学、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低效用地问题突出、存在土地闲置、土地报批效率较低的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与发展需求不匹配,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投融资手段单一落后等情况。
建议
1.加大园区精准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主导产业,按照“延链、补链、强链”思路制定招商路线图,针对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加快招引具有“链主”性质的民营企业,推动形成产业集群。支持“链主”企业以商招商,通过发挥在行业定价、关键领域供应链、行业规则制定、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优势,打造更紧密、更高端的产业链和创新链。持续完善“七彩云南·智选地”招商项目库,推动各园区加快补齐土地、招商支持政策等资料,为招商项目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2.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园区与民营企业、商协会合作招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园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进度。推动园区加快设立或整合平台公司,提高园区投融资能力。鼓励平台公司深度参与招商引资、运营服务等工作,鼓励民营企业与平台公司在项目建设、业务拓展等领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合作。加快建立园区间招商引资项目流转和共享机制,对不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项目进行跨区域流转。
3.提高园区运营服务能力。在园区内设立规划管家、安全管家、环保管家,解决企业“查不出来、改不到位”的问题。在园区平台公司下成立“帮代办”子公司,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使用者付费等方式引入“帮代办”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手续办理效率。大力引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运营服务。充分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在园区内投资建设“园中园”,推动民营企业全程参与园区规划、建设、招引、运营。
4.全力做好重点要素保障。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持续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支持园区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模式。加快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进一步扩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规模。妥善处理好工业项目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一事一议”完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环保要求且项目实际已建设投产的项目用地手续。推动以闲置标准厂房为主的招商活动,加快闲置标准厂房盘活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充分运用云南省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和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梳理园区民营企业被拖欠账款,逐项制订清偿计划。探索建立“校企研”合作联盟,联合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