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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专门委员会如何向常务委员会负责?
发布时间: 2004-08-30 16:26:00 来源:
云南政协网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专门委员会向常务委员会负责的主要方式是:“专门委员会根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精神,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向常务委员会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提交工作报告。” 地方政协也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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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维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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