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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
发布时间: 2004-08-30 16:24:00 来源:
云南政协网
邓小平是在什么会议上提出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织的?
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织的论述,是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提出来的。邓小平说:“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此后,他又多次强调: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巩固和扩大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
邓小平是怎样阐述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的?
第三部政协章程在修改之前,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对此邓小平于1979年6月15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作了如下论述。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现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邓小平是在什么会议上提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1980年9月29日,邓小平在人民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来的。邓小平指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就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在此基础上,人民政协应当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邓小平强调人民政协开展多党合作必须遵循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1982年11月24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强调了人民政协开展多党合作必须遵循的“十六字”方针。他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一切爱国的党外朋友们的合作”。这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政协章程,第一次把“十六字”方针确定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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