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 页
信息公开
图片新闻
新闻聚焦
政协会议
履职荟萃
委员专栏
党派团体
省内政协
专题活动
政协机构
政协之窗
历史沿革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之窗
>
政协知识
> 正文
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04-08-30 16:14:00 来源:
云南政协网
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就是依据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的过程,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方式有:
一、参加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形式的协商座谈会议,通过小组讨论、大会口头发言或书面发言等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商,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二、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参观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视察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
四、运用政协提案、政协信息等,向有关方面反映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五、通过《人民政协报》等新闻媒体表达委员参政议政的意见等。
上一篇:
政协章程规定的委员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下一篇:
政协章程对委员违反章程和政协决议的行为规定了哪些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主办
建设维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Copyright ©2016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引用,滇ICP备08100124号|
滇公安网安备53011202000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