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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是由哪些方面组成的?

发布时间: 2004-08-30 15:51:00   来源: 云南政协网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当前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由党派、团体、界别及特邀四个方面、共34个参加单位的2 000多名委员组成。其中,党派有中国共产党和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学社、台盟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团体有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全国青联、中国科协、全国台联。全国侨联及对外友好团体和社会救济福利团体等;界别有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林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主要包括来自部委、军队、省市及其他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地方政协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政协的组成决定,一般与全国政协的组织构成大体相同,但规模要小一些,参加单位也要少一些,主要反映当地社会各界构成的特点。